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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取得巨大勝利,美聯邦法庭裁定 Android 對 Java API 屬於「合理使用」

谷歌在郵件申明中說:「今天的裁決表明 AndroidJava API 屬於 合理使用 fair use ,這代表著 Android 生態系統的勝利,也是 Java 編程社區和使用開放自由編程語言開發創新消費產品的軟體開發者們的勝利!」

該裁決終止了這個持續六年、索賠多達數十億美元的軟體版權訴訟,但是這並不代表著事情的平息,因為甲骨文表示它還將上訴。

甲骨文法律總顧問 Dorian Daley 在郵件申明中說:「我們強烈相信谷歌通過非法複製核心的 Java 技術來開發 Android,從而藉此進入到移動設備市場。甲骨文發起這場訴訟就是為了阻止谷歌的這一非法行為。我們確信有許多理由可以提出上訴。」但有關法律專家認為,推翻這一裁決將會很難。

甲骨文在 2010 年訴訟谷歌沒有許可就在它的 Android 軟體中使用了 Java 的一部分,2014年美國聯邦法庭裁決甲骨文對這部分的 Java 擁有版權。而在本月的法庭審理中,谷歌辯稱它對 Java 的使用符合版權法的「 合理使用 fair use 」條款。

谷歌的證人們包括谷歌前首席執行官、現任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執行董事長 Eric Schmidt。他們說服陪審團相信,谷歌使用 Java 去創新,而非簡單地抄襲其代碼。在加入谷歌之前, Eric Schmidt 曾為發明了 Java 語言的 Sun Microsystems 公司工作,參與研發和推銷 Java。

Sun Microsystems 於上世紀 90 年代開發了 Java 語言,而谷歌在開發 Android 時曾經與 Sun Microsystems 談判過使用 Java 的授權,但是最終並沒有談下去而是自由使用了那些 Java API。甲骨文 2010 年收購 Sun Microsystems 時, Eric Schmidt 正參與谷歌授權談判。他稱,根據他多年研發 Java 的經驗來看,他認為谷歌無需通過談判就應該被允許使用 Java API,Sun Microsystems 以開源和自由的方式推廣它們,而非通過授權或出售方式。

2010年,在甲骨文收購了 Sun Microsystems 幾個月之後,甲骨文就將谷歌告上法庭,稱谷歌 Android 操作系統中有37個 API 侵犯了其編程語言 Java 的版權。甲骨文認為,谷歌只有獲得許可才能使用 Java API 研發 Android 操作系統。而谷歌認為,他們使用這些 API 不受版權法的約束,美國聯邦上訴法庭在 2014 年的裁定也適用於 API,為此無需支付版權費。

業界密切關注該案的審理,因為它可能改變軟體該如何構建,通過「開源」,代碼可以自由獲取,還是這些代碼必須得到授權。那些站在谷歌一邊的人可能擔心由此而來的寒蟬效應,但是這次谷歌的「合理使用」的成功或能減輕這種擔憂。

在裁定公布後,甲骨文和 Alphabet 股價在盤後交易中變化不大。

via:zdnetUsaToday


本文轉載來自 Linux 中國: https://github.com/Linux-CN/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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